学术活动
全国“科技伦理:研究·教育·治理”学术研讨会 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大连举办

2023年-06月-30日

  2023年6月3日至4日,全国“科技伦理:研究·教育·治理”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本次会议围绕“科技伦理:研究·教育·治理”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会议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主办,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精神与科技伦理工作委员会、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环境下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约束机制研究”、大连理工大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协同承办。

  6月3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大连理工大学王前教授主持。大连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言军、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何鸣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部长李伦做开幕致辞。

  随后,会议第一场主题报告由大连理工大学张卫教授主持。在这一环节,国际著名学者,美国科罗拉多矿业大学的卡尔·米切姆(Carl Mitcham)教授以“什么是科技伦理?”(What Is the Ethic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bout?)为题做报告,认为从道德哲学来看,科技伦理是试图管理我们这个日益工程化世界的伦理问题;从政治哲学看,科技伦理是关于知识和权力之间关系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甘绍平教授以“隐私到底有多么‘隐’?”为题,指出数字媒体技术所导致的全社会的透明化,不仅使得人的个体隐私的需求得到揭示与重申,而且也使得人的自我展示的欲望得以呈现与强化,由此导致了隐私保护与自我展示两种要求之间的内在紧张。美国北得克萨斯州大学亚当·布里格尔(Adam Briggle)副教授以“非理性能源伦理”(Irrational Energy Ethics)为题,指出我们目前和预计中未来全球能源的消费是一种破坏生态的过度消费,我们是否能够迎接文明的未来取决于对绿色增长的承诺的道德构想能否奏效。

  会议第二场主题报告由东北大学王健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李正风教授以“科技伦理:教育、研究与治理”为题,指出应关注科技伦理治理的“差序格局”与“错序格局”,“伦理壁垒”和“伦理倾销”,并指出当前科技伦理教育和治理所面临的挑战。北京大学周程教授以“科学激励伦理视域下的青蒿素获奖之争”为题,在报告中针对青蒿素获诺奖之争的原委展开分析,旨在加深人们对研究激励伦理之必要性的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刘永谋教授以“智能时代的人机关系:走向技术控制的选择论”为题,指出机器演进在未来可能会出现“AI新无知之幕”,面对日益凸显的人机关系问题,技术控制的选择论强调人在人机关系中的主导性作用。

  6月3日下午,平行论坛“人工智能伦理”论坛由清华大学研究员邱惠丽主持。东南大学陈爱华教授以“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觉悟之思”为题,指出我们必须思考伦理觉悟与人工智能时代的科技伦理治理的关系,这关系到如何构建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的顶层设计、底线思维与总体规划,如何构建与之相应的伦理治理体系。长沙学院简小烜教授以“人工智能体作为有限道德代理者的道德责任”为题,指出人工智能是有限道德代理者。“为他者”或者说“为人类”,是人工智能体道德责任产生的基础。东南大学徐进副教授以“中国文化语境下人工智能伦理的知识表示”为题,指出构建中国文化语境下人工智能伦理的知识表示,既是中国伦理话语权的需要,也是人类文明融合创新的需要,并提出基于本体表示法建构由类、关系、函数、公理和实例五个元语构成的伦理知识表示,在数据共享与复用、复杂逻辑描述、异构系统互操作上的优势,为制定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国际标准、实施有利国家安全的伦理审查和多个人工智能体互动提供了可行方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崔中良副教授以“伦理的人工主体:人工智能的伦理挑战及可能应对”为题,指出人工智能导致伦理主体边界变动、伦理内涵的异化和伦理责任归属分散等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成人”“共存”和“何求”等三个方面的人类生存本质反思;探讨人类对于人工智能伦理在“应该”“合适”和“建构”三个维度建构新形态人工智能伦理的可能性,以及未来智能社会应对人工主体挑战的伦理方案。天津大学闫涛副教授以“论人工智能伦理建构何以可能”为题,指出机器及机器集合是否会具有自觉的生存体验、自主的道德意识和自由行动的自觉意识,将会影响到人类未来的生存和人工智能伦理建构与演变。厦门大学徐嘉玮博士以“从认知视角论人工道德主体的条件”为题,指出只要人工智能具备表征道德概念或原则的机制和行动决策机制,其行动的认知控制中心位于其行动决策机制之内,同时它具有情感识别功能,并且被公众情绪接受为道德共同体的成员,它就可以被合理地视为一个道德主体。西安交通大学陈夕朦博士以“基于‘人在环路’方法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路径”为题,指出借鉴机器学习中的“人在环路”方法并创造性地将其应用于伦理决策过程,将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路径提供新思路。

  平行论坛“科技伦理治理(一)”论坛由汕头大学成海鹰教授主持。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萱以“科技伦理的价值取向及其对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作用”为题,指出以科技伦理为切入点为我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争取有利环境的重要性。兰州大学研究员董铠军以“中国创新伦理:何以必要及如何可能”为题,指出中国在“创新伦理”这一新领域的巨大探索空间,以及其对中国式现代化、构建创新强国的重要价值。天津大学贾璐萌副教授以“人机伦理共同体何以可能?”为题,将人机共生关系置于共同体的视域中进行分析,以期提供一种更具“伦理敏感性”的人机共生关系探讨路径。大连海事大学杨之林博士以“信息资本主义的构成主体性批判”为题,以编程代码的算法逻辑为视角,对数据主义的构成主体性进行反思和批判,为实现人类在社交网络世界的主体性回归、建构数字社会的交往理性以及重塑人的本真性价值提供理论启示。东南大学乙楠楠博士以“我国近年伦理倾销事件的特征及实践启示”为题,通过对比分析中外典型伦理倾销事件,重新审视伦理倾销概念及当前研究思路。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葛海涛以“健康传播中的伦理问题与治理展望”为题,指出科技驱动下各类新媒体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健康传播的形式与布局,要求我们关注虚假信息泛滥、传播行为规范性不足等冲击与挑战。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博士后张旸以“科技传播与科技伦理治理的关系与思考——以口腔颜面部医疗美容伦理问题为例”为题,通过梳理口腔颜面部医疗美容存在的伦理问题来探讨科技传播与科技伦理治理间的关系,并思考如何通过科技传播推动科技伦理治理。

  平行论坛“科技伦理治理(二)”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哲学编辑部崔晋编辑主持。监督与审计局科研诚信与伦理办公室主任侯兴宇以“也谈科技伦理和治理的新挑战”为题,指出讨论当下科技伦理治理面临的挑战时,不宜将伦理挑战与治理挑战混为一谈。清华大学研究员邱惠丽以“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的风险应对:伦理治理与法律规制”为题,剖析了CCS(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对传统的社会秩序与伦理规则提出的挑战和对传承国际法的多个领域所造成的冲击,并提出中国语境下CCS技术的伦理治理与法律规制路径。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响以“科普过程中的价值传递——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关注的领域”为题,指出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同时关注知识生产及其扩散的全过程。通过选取科普过程中价值传递的若干案例,分析科普过程中出现伦理争议的特点,进而提出关注科普过程中的价值传递、完善科技伦理治理的对策建议。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哲学编辑部编辑崔晋以“学术传播中的科技伦理问题漫谈”为题,分析了科技发展过程中学术传播存在的伦理问题。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高璐以“论积极伦理学与科技伦理文化的构建”为题,指出科技伦理教育的使命,强调科技伦理真正要解决的是“我为什么要做科研”的问题,以期引导中国科技伦理文化的整体建设。首都师范大学助理馆员袁子晗以“新冠撤稿论文中的科技伦理问题及其治理路径研究”为题,基于全球范围新冠主题撤稿论文数据,全面分析了撤稿论文的基本特征,系统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撤稿事件,探究新冠主题撤稿论文背后的伦理与规范问题。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博士后段志伟以“外国脑神经科学伦理治理对我国的启示”为题,通过归纳各国理念、机制、伦理治理演化和现状等方面,对其中共性特点进行总结,提出了对我国脑神经科学及其他领域科技伦理治理的可借鉴之处。

  平行论坛“生命医学伦理”论坛由《医学与哲学》编辑部主任杨阳主持。南京师范大学张燕教授以“科技伦理治理视域下的动物利用问题研究”为题,指出动物利用伦理的现存问题,并尝试从伦理治理层面提出解决路径。华中师范大学高杨帆副教授以“基因编辑:尊严的威胁者与维护者”为题,区分了增强性基因编辑与治疗性基因编辑在物种尊严、个体尊严、普遍性尊严和获得性尊严方面的威胁与维护。山西大学李德新副教授以“人体挑战性试验的伦理治理探究”为题,指出人体挑战性实验的伦理问题和相关的伦理治理规范。广西师范大学练新颜副教授以“论‘道德物化’的实践困境——以细胞培育肉为例”为题,指出作为“道德物化”的典范的细胞培育肉的实践困境与解决方案。湖南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胡景谱以“临床‘情感增强’实践的权利体系及其伦理向度”为题,在报告中分析了“情感增强”的权利体系建构和伦理向度。山西医科大学杨烨阳博士以“数字医疗技术应用中的伦理困境及其实践边界”为题,指出数字医疗技术应用过程中陷入了伦理学困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李晓洁博士以“基因检测技术、理性生命公民和公平”为题,分析了基因检测技术的普遍化与公民个体自我建构行为的关系,指出公民在科学技术普遍化的情况下协助建立起新的伦理准则。

  6月3日晚间,研究生两场平行分论坛同时进行。研究生平行分论坛“人工智能伦理”论坛由大连理工大学徐强副教授和山西大学王凯宁副教授主持。复旦大学何丽汇报题目为“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如何影响医患信任?”。大连理工大学王若宇汇报题目为“人机合作中的延展责任体何以可能?——基于延展认知假设的审视”。东北大学刘源汇报题目为“ChatGPT之上:论生成式AI对人的边界的延伸”。东南大学许腾汇报题目为“技术能够走向民主吗?——对技术‘可选择性’的反思”。大连理工大学严顺汇报题目为“算法家长主义及其伦理问题研究”。黑龙江大学王明迪汇报题目为“虚拟永生的主体性问题及其价值定位”。华中师范大学范筱睿汇报题目为“ChatGPT技术应用的责任伦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金琪雨汇报题目为“‘自嗨’的元宇宙:虚拟同一性问题及其伦理挑战”。华东师范大学陈子昂汇报题目为“对于人工智能,人类何以恐慌?——人工智能对于‘属人领域’的挑战与解决尝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邓克涛汇报题目为“算法透明度: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与反思”。东北师范大学张雨晴汇报题目为“生物现代性:身体伦理的主体性建构与反思”。上海大学李翌汇报题目为“ChatGPT引发的伦理反思”。华南师范大学上官锦行汇报题目为“AI创作的风险叙事与伦理规制”。长沙理工大学万雨晴汇报题目为“AI意识觉醒的伦理问题探究”。

  研究生平行分论坛“数据伦理”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王小伟副教授和大连理工大学张鑫副教授主持。北京大学詹心怡汇报题目为“基因编辑与潜在的人的非同一性问题”。大连理工大学马文武汇报题目为“社交机器人情感的真实性之争:‘实体论’与‘关系论’两种进路及其关系”。复旦大学曹忆沁汇报题目为“拟人化社交机器人‘欺骗’问题的伦理审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李本莉汇报题目为“老年社会护理机器人‘欺骗’问题”。浙江大学茶秋思汇报题目为“基于生态理念的数据治理路径研究”。贵州大学韩壮波汇报题目为“论脑机接口技术对人类自由意志的影响”。大连理工大学赵欣汇报题目为“异化与重构:人类增强技术的人文审视”。东南大学李鑫林汇报题目为“智慧教育的伦理规制:现状、框架与趋势”。山西大学李凯汇报题目为“大语言模型算法治理:正当的可解释性视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罗熠琛汇报题目为“第三方数据共享中企业的个人数据保护义务构建”。华中师范大学吴金芝汇报题目为“GhatGPT中的道德物化与现代科技伦理治理”。陕西师范大学刘一谕汇报题目为“从隐匿到显现:数据世界的性别不公正与数据女性主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康雨琪汇报题目为“人工智能医疗伦理考量”。上海大学普金娜汇报题目为“抵御‘数字监控’:数字新生代价值观的消解风险与伦理重塑”。

  6月4日上午,平行论坛“人机关系伦理”论坛由上海交通大学闫宏秀教授主持。山西大学赵斌教授以“共生视域下的机器道德主体地位研究”为题,指出对机器是否应该被纳入道德主体的争论反映了人们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而从共生视域可以为关系论进路中机器具备成为道德主体地位的可能性进行辩护。南开大学林建武副教授以“数字福祉、运气与数字德性的养成”为题,分析了数字时代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恶”与对幸福生活的威胁问题,以及如何培育数字技艺与一种数字德性。南京师范大学贾浩然博士以“关于价值敏感性设计的概念辨析”为题,从扩展性视角和反思性视角理解分析价值敏感性设计。湖北大学冯子龙博士以“作为法律技术产物的法律主体-辨析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重要维度”为题,指出讨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时,必须注意到法律主体的技术属性,避免混淆不同类型的法律人格。清华大学顾心怡博士以“赛博格视角下的脑机融合伦理探析”为题,指出脑机融合可能带来人、机、赛博格主体身份判断的新型伦理问题,应警惕脑机融合对人类主体的思维隔离和自我异化。

  平行论坛“科技伦理教育”论坛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李红文教授主持。大连理工大学王飞教授以“国外学术期刊的利益冲突研究热点与发展动向分析”为题,指出国外研究热点的转移体现了学者的研究从关注表面现象向重视内在机理发展的趋势;国内研究应从我国学术期刊发展的实际出发,既关注传统的研究主题,又要把握国际研究热点和新动向。大连理工大学李英杰副教授以“理工科高校依托科技伦理教育培育工匠精神的机制研究”为题,指出科技伦理教育可以并应该作为理工类高校培育工匠精神的平台与载体。安徽大学胡顺顺博士以“新工业革命背景下美国工程伦理教育的因应策略—以普渡大学为例”为题,结合我国工程伦理教育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多学科融合的课程开发与教学团队建设等政策建议。天津大学张欢博士以“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研究生工程伦理教学实践与探索”为题,通过分析当前研究生工程伦理教育的困境,结合天津大学研究生工程伦理教学实践,探索出符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的研究生工程伦理教学改革路径。天津大学晋晓晓博士以“基于OBE理念的工程伦理课程多模态教学方法实践探析”为题,以案例研究为抓手,分析OBE理念为指导的多模态教学方法在实践中的作用优势。

  平行论坛“技术伦理”论坛由东南大学王珏教授主持。汕头大学成海鹰教授以“推荐算法能够剥夺人的自由意志吗?”为题,指出必须从价值层面、行动层面和目标愿景层面寻求解决人的推荐算法与自由意志的决定论和非决定论之争。中南大学周瑄副教授以“物导向理论视角下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设计伦理研究”为题,从超越人类中心主义视角反思当下设计中人类自我认知的缺陷,提出了浮动的扁平化伦理秩序(Floating flattened ethical order),确定了物导向理论介入设计伦理的正向意义。中国人民大学王小伟副教授以“‘道德物化’与现代科技伦理治理”为题,指出道德物化重视技术物设计的伦理敏感性,要求科技人员进行“调节分析”,对技术的道德敏感性保持高度自觉,尽量避免可能的价值冲突,防范可能出现的价值殖民主义。南京医科大学贠兆恒博士以“技术人工物的责任调节及其相关问题”为题,指出虽然技术人工物无法作为责任主体,但在实践领域其同样关涉责任维度,并对人的责任产生一定的调节影响;因此,要关注设计者的责任拓展与使用者的责任变化等相关问题。北京邮电大学陶晓博士以“后人类伦理的列维纳斯式解读——从机器‘他者’的‘面容’说起”为题,从他者的超越性、自我与他者之伦理关系的对话形态、交往的伦理性等维度,对人类与机器人、人类与后人类之伦理关系进行审视。

  平行论坛“新兴科技伦理治理”论坛由兰州大学研究员董铠军主持。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临床研究所副所长吉萍以“医疗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项目的伦理审查与管理思考”为题,指出医疗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项目伦理审查与管理实践面临的新挑战,并针对如何确保医疗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符合伦理规范提出建议。大连理工大学张慧副教授以“新兴科技的预防式治理路径研究”为题,通过对“负责任研究与创新”和“预防式原则”进行深入比较,构建了新兴科技的预防式治理框架,以期达成科技向善的发展目标。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助理研究员顾萍以“数据负责任创新的伦理初探”为题,分析数据创新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基本责任伦理问题,并为数据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种思考路径。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袁梦飞以“科普人才培养和发展研究”为题,指出我国科普人才培养和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关于我国新时代科普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战略思考与建议。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刘瑶瑶以“数字伦理与公众科学素养:重新思考科学传播的价值、问题与趋向”为题,指出要将公众科技伦理素养纳入公民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此重新思考中国科学传播与科学普及的价值意蕴与伦理立场。

  6月4日下午,会议第三场主题报告由上海大学闫坤如教授主持。东南大学夏保华教授以“新兴科技创新的破坏性伦理风险及其治理”为题,指出我们应该在整体上高度重视新兴科技创新的破坏性伦理风险及其治理问题,并对伦理风险治理进行具体建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恒力教授以“科技伦理教育的实验设计探索”为题,基于道德物化等伦理学理论,把科技伦理教育综合实验平台分为五个功能区化设计,并综合研究了其设计标准和操作流程细则。上海大学闫坤如教授以“数据主义及其人文坎陷”为题,指出从人文主义角度对数据主义进行反思与批判是重新审视人类在智能时代的主体性地位、反思人类的自由和维护人类尊严的重要途径。大连理工大学张卫教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责任’问题及成因探析”为题,指出责任只能在人类行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而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其他技术的不同之处在于责任基本上由技术的“提供者”来承担。

  会议第四场主题报告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恒力教授主持。中国科学院大学王大洲教授以“从科技伦理到伦理科技:作为伦理治理工具的人工智能”为题,指出负责任研究与创新能够增进研究者和创新者的道德敏感性,然而它作为一个治理框架面临一些问题,为了跳出这种困境,我们应该把人工智能看作伦理治理的有效工具,发展出新的“伦理科技”。浙江大学丛杭青教授以“《数据伦理》课程体系建设”为题,介绍并分析了浙江大学《数据伦理》建设团队在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数字资源建设三个方面推进。东北大学王健教授以“工科院校科技伦理教育体系的建构”为题,指出我国工科院校的科技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建构具有中国风格的科技伦理教育体系提出建议。大连理工大学陈高华教授以“伦理优先性与伦理有限性:科技伦理治理的原则与困境”为题,从对科技伦理治理的家园焦虑本质入手,分析伦理治理的限度,指出科技的伦理有限性出路,以实现“亲伦理”的科学技术与“亲科技”伦理价值观念之间的良性互动。

  大会闭幕式由大连理工大学于雪副教授主持。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委会周程副主任作会议总结,并用“高”“大”“上”,即高朋满座、大开眼界、上下一心三个词总结了本次会议的特点,并指出共187位学者参与本次会议,学者们从不同的理论视域深入探讨了科技时代人们应有的伦理责任与担当,为促进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协调与共赢贡献智慧与力量。本次会议时间虽短,但是主题突出,内容集中,研讨深入,积极担起了科技时代人文学者应有的责任,为推进科技伦理理论研究,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可行性方案,同时也促进了学术交流和合作,为学术繁荣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此次会议是一次圆满成功的学术盛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委会李伦副主任宣读优秀论文。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委会王前主任致谢致辞,指出经过两天的深入交流和研讨,本次会议已经顺利完成了全部议程,在融洽互动的环境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真诚感谢给予会议方方面面亲切关心与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以及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愿各位同仁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促进科技与人文的交流,探索科技与人文的融合共生之道,推动科技伦理研究的不断深入。

  (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系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