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科技社团与科技伦理治理沙龙综述

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1月17日上午,由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主办、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北京市科协前沿科技伦理与公共政策智库基地、北京市科协科技社团与公共政策专业智库基地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了“科技社团与科技伦理治理沙龙”。来自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燕山大学、北京应急管理学会以及市属兄弟学会和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等50余人参与线上交流,本次沙龙由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孙涛主持。

  北京社团服务中心副主任郭一涵到会并发表致辞指出,本次沙龙会议正值全党全社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和市科协前沿科技伦理与公共政策智库基地搭建科技社团与科技伦理治理沙龙交流平台,既是贯彻落实两办印发《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又在积极探索科技社团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推动科技创新、科技人员的价值引领具有重要意义。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市科协前沿科技伦理与公共政策智库基地首席专家、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李建军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感谢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对本次沙龙活动的大力支持,指出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作为交叉学科类的科技社团,拥有众多从事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与社会等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于科技社团的组织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研究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今天的沙龙将科技社团与科技伦理治理两大主题凝聚在一起,对探讨科技类社会组织参与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市科协科技社团与公共政策专业智库基地首席专家、北京科技大学潘建红教授指出,通过沙龙活动对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这一前沿研究领域展开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对当代多元科技伦理问题的消解、对新时代科技社团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本场沙龙是一次跨界学术交流,是一次开拓创新、与时与时俱进的沙龙会,也是相互激励、共同提高的促进会,希望通过深度的研讨与交流,凝聚共识,推进专家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赵月刚博士在代表总会发表的致辞指出,随着《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出台,社会各界掀起了研究和讨论的热潮,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组织积极参与,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作为交叉性学会,凝聚着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以进行跨学科交流和探索,在开展科技伦理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科技伦理意识和加强科技伦理的理论研究、参与国际性科技伦理重大议题的研讨和规则制定等方面会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沙龙会议分为两部分,分别由潘建红教授和孙涛秘书长主持。

  李建军教授首先从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的历史回顾、主要机制和可能面临的问题”三个方面,对“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的机制及可能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探讨。李教授指出,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最早可以追溯到二战前后科学家对原子弹研制和使用后果的反思和关切。为了防止原子技术滥用和非人道灾难的发生,原子物理学家通过组织地区科学家协会和全美科学家协会联合会的形式,向社会各界传播有关原子弹技术扩散和使用风险的知识,呼吁政府和社会禁止在战争中使用核技术。与之同时,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和科技类社团分别通过制定和发布“关怀和使用实验室动物指南”、《赫尔辛基宣言》等研究伦理规范,以及组织类似讨论重组DNA技术研究安全风险的“阿西洛马尔会议”等形式参与科技风险预警和科技伦理规范的制定。通过对英国皇家学会和美国科学院和中国科技社团等参与科技伦理治理活动的研究,李教授将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主要机制概括为科技风险预警、参与科技伦理规范的制定、决策咨询功能、组织开展科技伦理治理理论研究、面向社会开展科技伦理治理知识普及和宣传等五种机制,并就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可能面临挑战,如科学文化壁垒和利益冲突、参与能力和视域、参与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挑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通过科学文化的开放性包容性重建、加强跨学科交流和科技伦理预警、反思和对话能力建设、完善科技社团参与重大科技风险治理和公共决策、伦理教育的体制建设和制度安排,以及促进科技社会在科技伦理治理中更好地发挥重要作用的建议。

  张文霞研究员做了题为“明规范、建机构、强队伍,更好发挥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守门人’作用”的报告,她在回顾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历程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我国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的几个关键议题,包括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设定问题、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能力建设和影响力问题、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效率提升问题、科技工作者的认同和参与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夯实科研伦理治理组织基础的政策建议,包括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各地、相关部门和机构正确认识机构伦理委员会“守门人”的角色和责任,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科研伦理审查制度和审查机构建设,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论文发表等环节的伦理审查制度,以及多措并举加强科研伦理审查人才队伍建设。

  燕山大学的鲁云鹏从科技社团的角色匹配和功能分析的视角将科技社团在科技伦理治理中的主要功能概括为科技工作者行为自律的“监督人”、治理主体间相互协同的“粘合剂”和政府高效开展科技伦理治理的“智囊团”。他指出,科技社团肩负着通过学术交流、学术评价、学术规范活动等引导学术发展方向、规范学术行为、实现科技工作者民主意思表达、促进科技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职能,与科技伦理所倡导的规范科技工作者行为、消除或避免科技负效应、平衡科技发展与社会伦理道德间的张力、构建和谐共生的内在秩序本质上高度耦合。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会成为和价值观、行为规范与制度设计相关联的一种伦理治理形态。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潘建红教授分析了科技伦理的内涵与研究维度,从科技、伦理及规范等三个层面讨论了科技伦理问题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他指出,要切实增强科技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同时要关注其社会性和学术性的特点。科技社团在科技伦理治理中拥有发挥独特、不可取代的作用的优势,可从促进科技界自律、推动制定伦理标准、提供专业咨询与审查及推进科技伦理教育等方面加强科技社团发挥科技伦理治理的作用。

  刘永谋教授从新冠疫情治理谈起,提出要警惕新科技治理滥用的问题。他指出,伪技术治理打着科技之名,号称用新科技进行治理,但实际贯彻的却是其他目标,尤其是攫取利益和权力,而非技术治理追求的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在当代社会治理活动中,必须警惕“非科学的专家政治”的危害,避免伪技术治理牵涉到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高的方方面面,为此必须树立正确的科学技术观念,警惕知识权力失去控制,防止技术治理沦为操控和保证新科技为人民服务。

  邬晓燕教授在“风险社会与科技治理变革”的报告中讨论了风险社会的理论指向及其核心思想,她从科技发展的风险悖论、科技风险成为最主要的风险形式、科技风险生成根源三个维度阐释了风险社会的理论蕴含,指出科技治理的范式变革要求实现从科技风险管理到科技风险治理的范式变革,关注中国现代化的风险情境与科技治理创新。而科技治理的创新也实现了从科技管理向科技治理的转向,促成了从科技伦理研究向科技伦理治理转向。在此基础上,她提出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的五大着力点,即分层推进公众科技伦理教育,完善科技公共政策协商治理通道与可及性,探究科技伦理治理与科技治理伦理关系,关注前沿科技伦理治理的中国语境、中国问题、中国特色,加强数字治理、能源转型、智慧城市等具体现实问题和实践案例研究。

  范春萍教授从科技社团的职能、相关国内外科技社团的章程和条款、规范与治理落实三个角度探讨了科技社团规范与科技伦理治理问题。她指出,科技社团作为一种建制化的科技职业共同体,依特定的目的和章程而设立、进行规范管理,履行职责义务,实现预期的对内和对外职能。她还以中国工程师学会章程、中国化工学会工程伦理守则、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章程和国际电子电气工程协会(IEEE)伦理章程的相关条款为例,提出科技社团在履行科技伦理治理职能时,应设定可操作、与时俱进、可具体落实、奖惩分明的条款规范。

  尤秋菊研究员从国际组织参与科技伦理治理情况、我国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现状、科技社团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三个维度讨论了科技社团如何参与科技伦理治理问题。她从国内外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和其他学科领域的科技社团参与科技治理情况入手,提出我国科技社团应该在科技伦理治理中发挥“组团队”“建标准”“搭平台”的作用。

  在本次沙龙活动中,各位专家畅所欲言,对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的历史、现状、问题和对策提出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观点和实践建议,并指出了可进一步探讨一些理论问题,达到了会议预期的效果。沙龙在良好的交流互动气氛中圆满结束。

  (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