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马来平教授建议省政府设立“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奖” |
2019年-03月-22日 |
最近,在2月11日-16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马来平教授提出“关于省政府设立‘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奖'的建议案”,受到会议的关注。2月13日,《联合日报》以“马来平:省政府应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奖”为题做了详细报道。 提案指出,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研究是科学技术事业的两翼。科普与科学研究互相依存、相得益彰。首先,科普“既是激励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人才的基础工程”。其次,科学要使新发现带来的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为公众所理解,进而实现其精神价值、技术要让公众得以掌握进而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均离不开科普这一中介。第三,科普还担当着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器。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已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的每个角落。公众如果缺乏基本的科学素养,就无法参与许多公共事务的讨论,尤其那些多少关联到科技的公共事务,更不必说转基因食品、干细胞研究、核能应用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事务了。公众不能参与公共事务,民主制度就失去了根基,而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科普。 提案说到,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文件,确立了新时期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战略方针。此外,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大量相关文件中,也一再反复强调科普的重要性。相应地,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科普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来,全国各地的科普事业有了质的飞跃。不过,相对于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和公众对科普的需求,以及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任务的需要,我国科普能力的建设仍然相对薄弱。这主要体现在:高水平的原创性科普作品比较匮乏,科普基础设施不足、运行比较困难,科普基金设立较少,科普研究机构、科普队伍和科普组织不够健全和稳定,科学教育、大众传媒等教育和传播体系不够完善,高水平的科普人才缺乏,政府推动和引导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待加强等。因此,政府应采取包括奖励在内的各种有力措施,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加快社会化科普工作进程,推动科普事业的全面发展。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日益发达的政府科学技术奖励体系中,唯独“科学技术普及奖”缺席。直至近一、二年,重庆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陆续设立政府科普奖。 提案建议山东省政府尽快设立“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奖”。参照“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的做法,由省委宣传部、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科委、省作家协会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管副省长任主任;通过一定程序,按照一定标准,在全省科普作家、省级自然科学学会、省作家协会、科普出版机构、媒体科普相关人员、教育部门等方面遴选专家,组成专家库;研究制定出适当的申报、推荐程序,确定评奖范围、评价标准等。 |